6月20日上午,资产管理办公室组织学习了《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进一步简化省属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科研仪器设备采购管理的通知》(闽财购〔2017〕36号)及《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发布福建省省级政府采购进口产品清单的通知》(闽财购〔2017〕4号)文件精神。
资产办公室负责人主持了此次学习。
通过此次学习,部门全体人员熟悉了两份文件核心精神,文件通过提高公开招标限额标准、鼓励自主选择采购方式、简化政府采购进口产品核准、自主选择评审专家等举措,进一步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神,提高科研仪器和进口设备采购效率。文件中还明确了科研仪器设备类项目范围,进口产品清单,并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系统开设“科研仪器设备采购”专区,开设绿色通道。
会后,部门还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系统中完成了动力电池材料协同创新中心科研、进口仪器申报流程,完成了学院科研、进口仪器采购第一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