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在2018年教师节来临之际,为营造我院尊师重教良好氛围,学院拟在教师节表彰从教男满30年、女满25年的教师(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在职在岗专任教师)。请有关教师对照《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规范从教荣誉证书颁发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12〕85号)(见附件),9月5日前提交《颁发从教荣誉证书审批表》至人事处张弦老师处。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