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领导、老师:
2017年度下半年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结题工作已启动,请已到期项目或符合结题条件项目的课题负责人,按照《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管理暂行办法》(闽教综〔2013〕27号)、《教科研经费使用与管理办法》(闽水院〔2016〕229号)要求,认真做好项目结题工作。
1、请于11月13日前将相关材料交至科研处。结题报告书和佐证材料需要提交纸制版2份和电子版,项目结题汇总表只要电子版。
2、结题报告书里院所意见请系(部门)填写。
3、结题需要做项目财务决算,请提前做好报销工作。
4、超过执行期截止时限申请结题的,应在项目结题申请书后附上经学校科研主管部门审核盖章的延期申请报告;超过执行期截止时限一年以上申请结题的,延期申请报告应有明确、充分和必要的延期理由。
5、相关材料见附件。
科研处
2017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