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教育厅文件
闽教职成〔2015〕27号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5年高等职业教育省级示范专业和生产性实训基地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各高等职业院校: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启动实施福建省高等职业院校教学改革和建设重大工作项目的通知》(闽教高〔2013〕31号)工作部署,现就2015年高职省级示范专业、生产性实训基地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级高职示范专业
(一)认定范围
2015年,继续认定一批教学条件好、专业特色鲜明、教学管理先进、教师队伍强、教学质量高的省级高职示范专业,认定项目为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产业相关专业,重点为海洋经济、生态环境保护、养老服务、民族文化传承等紧缺急需人才领域相关专业。
(二)申报资格和限额
申报认定的专业须为学校示范(骨干)专业,并达到《福建省高等职业教育省级示范专业认定指标体系》(见附件1)要求。每校限报2项,超额申报不予受理。
二、高职生产性实训基地
(一)认定范围
2015年,继续认定一批融实践教学、产品生产、培训鉴定、技术研发等为一体校企共建的高职院校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认定项目重点为工科、医科、海洋、农林类紧缺急需人才培养专业的实训基地。
(二)申报资格和限额
申报认定的基地须有较好的建设基础,并达到《福建省高等职业教育生产性实训基地认定指标体系》(见附件2)要求。每校限报1项,超额申报不予受理。
三、申报要求
1.未通过人才培养工作评估的高职院校不具备申请认定资格。
2.2013-2014年已被确定为高职省级示范专业、生产性实训基地的项目不再申请认定工作。
3.同等条件下,优先奖励支持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具有行业办学特色、服务产业发展优势明显,或开展现代学徒制工作取得成效的相关项目。
四、“以奖代补”资金安排和绩效管理
(一)资金安排
省财政将通过“以奖代补”方式支持高职省级示范专业、生产性实训基地建设,其中工科类省级示范专业55万元、实训基地120万元;文科类省级示范专业32万元、实训基地90万元。
(二)绩效管理
申请项目经认定后,省财政拨付“以奖代补”资金,主要用于加强项目后期建设。资金使用期限原则上为1年。
各设区市教育局要会同财政局加强对所属高职院校项目申报和资金使用管理的指导和监督,确保项目建设取得实效。
五、材料报送
请高职院校于6月25日前将学校申报公文、《福建省高等职业教育省级示范专业项目申报书》(见附件3)、《福建省高等职业教育生产性实训基地建设项目申报书》(见附件4)和《福建省职业教育“以奖代补”资金申请书》(见附件5)纸质材料(一式三份)报送我厅行政服务中心“职业教育窗口”,电子版发送至我厅职成处邮箱(fjzcc@163.com)。
职成处联系人:念航,联系电话:0591-87091358。
行政服务中心联系人:朱伟斌,联系电话:0591-87091611。
附件:1.福建省高等职业教育省级示范专业认定指标体系
2.福建省高等职业教育生产性实训基地认定指标体系
3.福建省高等职业教育省级示范专业项目申报书
4.福建省高等职业教育生产性实训基地项目申报书
5.福建省职业教育“以奖代补”资金申请书
福建省教育厅
2015年6月15日
附件1
福建省高等职业教育省级示范专业认定指标体系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认定标准 |
权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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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专业建设措施(9分) |
1 |
示范专业建设领导小组与建设规划 |
①成立了由分管院领导任组长的示范专业建设领导小组; ②制定实施了校级示范专业建设规划并取得显著成效。
|
9% |
2 |
示范专业建设专项经费 |
①投入了示范专业建设专项经费,理工科不低于300万元,文史类不低于100万元; ②制订了示范专业经费管理办法。
|
|||
二 |
社会需求和发展前景 (6分) |
1 |
社会需求和发展前景 |
①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专业或高新技术应用专业,具有明显的优势和实力,在本省同类专业中达到领先水平; ②专业人才需求量大,考生志愿填报率高,第一志愿上线率超过50%。
|
6% |
三
|
专业培养目标(6分) |
1 |
职业岗位 |
①培养目标职业岗位(岗位群)定位准确; ②与合作企业共同确定职业岗位; ③有详实的人才需求调查报告。
|
6% |
2 |
人才培养规格 |
①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定位准确; ②知识、技能、素质与目标定位一致; ③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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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
|
人才培养模式(10分) |
1 |
校企合作 |
①成立了以行业企业专家为主的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 ②订单式培养比例:理工类50%,文史类30%。
|
10% |
2 |
产学研结合 |
①开办相关的产业实体,努力形成“专业+企业+师生员工”的专业建设模式; ②开展了应用技术研究、应用技术推广与咨询,并取得一定成效; ③在教学过程中能够不断吸收和消化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新标准。
|
|||
五
|
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16分) |
1 |
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 |
①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全程参与人才培养过程,人才培养方案调研、论证、制订规范科学,具有前瞻性; ②以技术应用能力和基本素质培养为主体设计人才培养方案,并形成了专业特色; ③能够及时主动对接区域经济产业结构的调整; ④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体现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特点。
|
16% |
2 |
课程设置与课程结构 |
①打破学科体系结构,依据职业岗位对知识、技能、素质的要求,同时充分考虑学生的职业生涯需要,选择教学内容、设置课程;②积极完善以真实工作过程为导向、理论与实践相融合的系统化课程结构; ③注重综合运用知识、技能、素质来完成工作任务,形成以职业能力为核心的课程教学内容,形成以真实的作品、任务、项目驱动的课程教学特色。
|
|||
3 |
实践性教学内容与职业证书 |
①实践教学时数达到总学时数50%以上; ②专业培养方案能够引入技术含量较高的职业资格证书或技术等级证书,有效实施双证书教育。
|
|||
4 |
教学方法 |
①坚持“教、学、做合一”的原则; ②根据专业课程特点采用任务驱动教学、现场教学、案例教学、项目教学、讨论式教学等方法; ③以案例或真实的任务来设计专业综合实训项目。
|
|||
5 |
毕业实践环节 |
①建立完善的实习项目、毕业设计、毕业论文等毕业实践教学环节的管理制度; ②毕业设计、毕业论文选题应来源于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等现场,符合专业培养目标要求; ③每名教师指导学生不超过15人,指导教师中50%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务的企业行业专家参与毕业实习指导。
|
|||
6 |
现代教育技术的运用 |
①合理利用多媒体等现代教学手段进行教学; ②在校园网上建有示范专业学习平台、资源库,实现资源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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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
职业能力考核和评价体系 |
①各类课程均建立了符合职业能力培养要求的考核体系及标准; ②根据不同课程类型采取灵活、多元的考核形式; ③根据专业特点,在职业能力考核和评价上有所创新,效果显著。
|
|||
8 |
职业素养培养的体现 |
①有明确体现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的教学内容 ②职业道德教育贯穿于理论教学、实习实训和第二课堂活动之中; ③职业道德纳入了学生的评价考核体系
|
|||
六
|
专业教师队伍(10分) |
1 |
师资结构 |
①建立以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为重点,实行培养、聘请和引进相结合,建设起适应培养高技能人才要求的“双师”结构的团队; ②理论课教师学历均为本科以上,专业课教师中具有高级职称教师比例≥30%,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及以上学位教师比例≥35%,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中具备“双师资格”教师比例达到70%以上; ③实习指导教师中的中、高级职称达到50-60%。
|
10% |
2 |
师资质量 |
①至少有3名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骨干教师专业,带头人在本专业学术造诣高、实践能力强; ②组织教师进入企业参加本专业的实际工作,保证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教师在五年内必须不少于一年在企业工作。
|
|||
3 |
企业行业专家担任兼职教师 |
①兼职教师来源、数量稳定,生产经验丰富,学术水平高; ②专业课来自企业兼职教师的比例达到50%以上; ③参与教学研究、教学效果好。
|
|||
4 |
师资队伍建设 |
①有科学详细的专业带头人培养计划,并逐年实施; ②有专业教学团队培养规划,并逐年实施,效果显著。
|
|||
七
|
专业教学资源(10分) |
1 |
专业主干课程教学资源 |
①有由专业教师和企业行业专家共同开发的工学结合的,基本配套的专业主干课程校本教材和各种指导书; ②建成了集纸质图书与电子网络资源于一体的教学资源库。
|
10% |
2 |
校内专业实践教学条件 |
①校内实践教学条件完全满足专业教学要求,有能够满足专业综合实训的真实或仿真的职业环境的实训室; ②项目达标率、实验实训开出率100%,完好率90%以上; ③课余向学生开放,周开放时间不低于10小时,并有专业教师指导。
|
|||
3 |
校外实践教学基地 |
①建有稳定的校外实训基地,能满足学生综合实训和顶岗实习需要; ②校外实训基地能满足专业顶岗实习的需要。
|
|||
八
|
产学结合与应用技术开发研究 (8分) |
1 |
产学结合与应用技术开发研究 |
①专业和行业、企业结合密切,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在专业改革建设与人才培养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②专业教师积极参加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服务和教改研究,效果显著,有应用技术研究成果,有校级以上教改项目不低于两项。
|
8% |
九
|
专业管理 (9分) |
1 |
管理组织及职能 |
①形成了校、系、专业教研室(组)等层次的、健全的专业管理机构,分工科学、职责明确; ②建立了专业带头人制度,职责明确; ③专业管理机构、人员职责履行到位,管理规范有序,运行稳定。
|
9% |
2 |
教学质量提升机制 |
①开展了新生素质调查,分析学情状况; ②建立了毕业生质量跟踪调查机制,运行良好,反馈及时、准确; ③有针对性地制定并实施教学质量提升方案。
|
|||
3 |
教学质量保障机制 |
①有健全的校、系二级教学督导机构,会同专业负责人共同监督专业人才培养质量; ②强化教学过程管理,教学事故发生率低; ③建立了激励与制约相结合的专业教学质量管理机制。
|
|||
4 |
教学档案与教学文件 |
①专业教学基本文件和教学管理档案保存齐备; ②分类规范清晰,客观真实; ③准确记录教学过程和质量。
|
|||
十
|
人才培养质量(6分) |
1 |
学生基本素质 |
学生思想品质好,近三年无违法犯罪现象,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
6% |
2 |
学生职业素养与职业能力 |
①在校期间获得“双证书”达到90%以上; ②毕业生就业率不低于95%。
|
|||
十一
|
特色与示范 (10分) |
1 |
专业特色 |
①根据技术领域和职业岗位(群)的任职要求,积极与行业企业合作开发课程,建立突出职业能力培养与训练的高等职业教育课程标准,按学生就业岗位设计课程体系,按技术发展趋势改革教学内容,提高学生职业素质和就业能力。 ②改革按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组织教学的传统模式,依据职业技能培养与培训要求制订教学计划,重组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倡导在完成必需的基础课教学后,按就业岗位要求构建课程教学模块和实施案例教学。
|
10% |
2 |
专业示范 |
①示范专业成为区域内专业教学指导中心、实习实训中心、师资培训中心、职业资格鉴定培训中心、行业或区域技能型人才培训中心、技术开发与推广中心; ②对同类专业在人才培养模式、专业建设、就业指导方面发挥指导和示范作用; ③专业至少有二届毕业生,在校生不低于270人(特殊专业不低于150人),年非学历培训不低于100人。
|
|||
总计 |
100% |
附件2
福建省高等职业教育生产性实训基地认定指标体系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认定标准 |
权重 |
||
一 |
建设规划 (10分) |
1 |
院校实训基地建设规划 |
建设规划能对实训基地的基本情况、存在问题、今后发展进行分析和总结,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建设目标、建设内容和保障措施。 |
10% |
二 |
基础条件 (30分) |
1 |
现有基础 |
实训基地面向专业的人才需求量大,现有基础比较好,现有设备价值500万元以上;面向专业在校生数1000人以上;毕业生达到3届及以上;年均社会培训人次600人次以上。 |
12% |
2 |
专业基础 |
实训基地覆盖的专业(含方向)2个及以上。 |
6% |
||
3 |
师资基础 |
具有高级工、技师、工程师等双师型教师占专任教师70%以上;高级职称教师30%以上;兼职教师占本专业专任教师数的比例30%以上,能够满足实训基地教学需要。 |
6% |
||
4 |
校企合作基础 |
实训基地覆盖的专业与企业合作3年以上,企业参与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合作开发课程、教材,选派兼职教师,安排学生顶岗实习和就业。 |
6% |
||
三 |
建设思路 (10分) |
1 |
指导思想 |
指导思想具有实际指导作用;基地生产性实训占实训总学时70%以上。 |
3% |
2 |
建设路径 |
建设思路明确,校企合作共同建设实训基地;有科学合理的可行性论证。 |
4% |
||
3 |
目标定位 |
建设目标制定可行、科学、合理,建成集教学实训、职业培训、技能鉴定和技术服务(产品生产)等功能于一体的生产性实训基地。 |
3% |
||
四 |
后期建设 内容 (30分) |
1 |
基地建设意义 |
实训基地所在专业属于我省重点发展的职教领域,培养我省社会经济发展所急需的高级技能型人才,且不属于重复建设。 |
5% |
2 |
设备与资源建设 |
按照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培养和社会服务要求,探索建立“校中厂”,设备具有先进性和生产性,校企共建共享实训资源,具有产品生产或技术服务功能,形成生产性特征明显、企业氛围浓厚的实训环境,满足多专业、多课程的生产性实训要求。 |
10% |
||
3 |
建设规模和仪器设备 |
建设规模控制合理,所要购置的主要仪器设备的规格型号及台数列表清楚;建设进度安排合理,在计划进度内能完成基地建设。 |
5% |
||
4 |
企业参与建设 |
合作企业参与生产性实训基地建设;合作模式多样。 |
5% |
||
5 |
服务企业 |
具备为企业提供技术、生产及在职职工培训等服务功能。 |
5% |
||
五 |
保障措施与预期成效(20分) |
1 |
保障措施 |
实训基地建设责任明确,落实到人,成立以院级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有可供建设实训基地的建筑面积;具有建设和管理生产性实训基地的师资保障;学院能提供一定的配套经费;制定生产性实训基地管理办法,检查、考核机制健全。 |
10% |
2 |
预期成效 |
受益的专业和学生人数多,企业参与程度深;具有生产性实训功能、能完成一定的技术服务或生产任务;能满足企业员工培训和社会培训等需要。设立职业技能鉴定所;为企业发展提供技术服务。 |
10% |
||
总计 |
100% |
附件3
福建省高等职业教育省级示范专业
项目申报书
专业 名 称
专业负责人
申报 学 校 (盖章)
主管 单 位 (盖章)
福建省教育厅制
年 月 日
一、基本情况
专业名称 |
|
专业代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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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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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开设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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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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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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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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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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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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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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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学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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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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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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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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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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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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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建设带头人 |
姓名 |
性 别 |
出生 年月 |
职务 |
职称 |
学历 |
学位 |
从事 专业 |
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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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建设团队成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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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论证
对照《福建省高等职业教育省级示范专业认定指标体系》,逐项进行论证。
(可加页) |
三、行业企业专家论证(论证会由申报院校组织,至少邀请7名本专业行业企业专家)
专家姓名 |
职务 |
单位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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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证结果(主要包括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论证,项目是否符合认定标准论证,项目建设方案论证,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论证、“以奖代补”资金用向论证等)
(可加页) |
四、推荐、审核意见
项目申报学校推荐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主管单位审核意见 |
(盖章) (市属校由市教育局出具审核意见并盖章;省属校由省教育厅出具审核意见并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4
实训基地名称 |
面向主要专业 |
申 报 学 校 (盖章) |
主 管 单 位 (盖章) |
|
|
|
福建省教育厅制
年 月 日
填报说明
1.学校类型:公办高职、民办高职;
2.教学行政用房面积:包括办公、教室、实验实训场所、图书馆、体育馆(风雨操场)等的面积;
3.自筹经费:包括专项经费、学校培训、科技服务等收入费用;
4.兼职教师:指正式聘任的,独立承担一门专业课或实践教学任务(20学时以上)的行业、企业及社会中的专业技术人员和能工巧匠;
5.教学仪器设备:单价在800元以上的用于教学的仪器设备;
6.大型教学仪器设备:单价不低于5万元的用于教学的仪器设备;
7.主干专业:指办学条件比较好,就业率较高的主体专业,或省级重点(教改试点)专业;
8.行业企业经历教师:指专任教师中具有与本专业相关的行业、企业两年以上工作经历的教师。
注:申报学校必须如实填写本表各项数据,如有弄虚作假将取消评审资格。
一、申报学校基本情况
基本信息 |
学校名称 |
|
是否国家示范(骨干)校、省级示范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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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承担国家、省级职业教育改革试点任务的院校(试点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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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 办 方 |
□省级政府 □地市级政府 □行业 □企业 □其他 |
全日制在校学生(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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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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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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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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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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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 代表 信息 |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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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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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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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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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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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信 息 |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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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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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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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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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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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积与仪器 |
占地面积(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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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建筑面积(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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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舍建筑面积(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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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行政用房面积(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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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实训场所占地面积 (平方米) |
|
实验实训场所建筑面积(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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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器设备 |
总值(万元) |
|
大型专用 仪器设备 |
数量(台/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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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均(元) |
|
总值(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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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实训自开率(%) |
|
近三年年均为社会培训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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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学经费与师资 |
近三年办学经费相关数据 |
总额(万元) |
生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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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 |
2013年 |
2014年 |
2012年 |
2013年 |
2014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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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拨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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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费(含住宿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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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筹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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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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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职工总数(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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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任教师数(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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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职教师数(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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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行业企业经历的教师数(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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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高级工、技师、工程师等职称的教师数(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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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情况 |
专业数 |
|
稳定招生专业数 |
|
近三年平均就业率(%) |
|
||||||||||||||||||||||||
主干专业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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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专业名称 |
设置时间 |
年招生数 |
在校生数 |
累计毕业生 |
近三年平均就业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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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技能鉴定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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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称(附相关佐证材料) |
鉴定工种 |
等级 |
发证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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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企合作经历 |
(附相关佐证材料,并列举已生产何种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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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成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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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基地与面向专业的基本情况
实践基地名称 |
|
被列为何级财政支持的实训基地项目 |
支持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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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时间(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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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积 (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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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总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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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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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设备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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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管理 人员(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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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职管理 人员(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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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地面向 主要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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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的重点专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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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专业设置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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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专业年招生数 |
|
面向专业在校生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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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专业累计毕业生数 |
|
近三年平均就业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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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资队伍 |
专任教师 |
总 数(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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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高级职称教师数(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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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职称教师数(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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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职称教师数(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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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行业企业经历的教师(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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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高级工、技师、工程师等职称的教师(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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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职教师总数(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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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面向专业相关的职业技能鉴定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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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的重点专业学生实验实训学时数占总课时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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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专业近三年年均为社会培训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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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地现有校内实验实训场所构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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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 称 |
建筑面积(平方米) |
仪器设备 |
其中:大型专用仪器设备 |
主要实训项目 |
面向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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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套 |
总值 (万元) |
台/套 |
总值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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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地面向专业现有校外实训基地(附相关佐证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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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称/合作企业 |
主要实训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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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地对应专业实践课程体系建设与教学内容及教学模式改革现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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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项目论证
对照《福建省高等职业教育生产性实训基地认定指标体系》,逐项进行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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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行业企业专家论证(论证会由申报院校组织,至少邀请7名本专业行业企业专家)
专家姓名 |
职务 |
单位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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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证结果(主要包括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论证,项目是否符合认定标准论证,项目建设方案论证,“以奖代补”资金用向论证,基地建成后教学能力、研发能力和技术服务能力预估等)
(可加页) |
五、推荐、审核意见
项目申报学校推荐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项目共建企业推荐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主管单位审核意见 |
(盖章) (市属校由市教育局出具审核意见并盖章;省属校由省教育厅出具审核意见并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5
福建省职业教育“以奖代补”资金
申请书
项目名称: |
项目类型: |
项目院校: (公章) |
主管单位: (公章) |
项目负责人: |
福建省教育厅 制
年 月 日
填 写 要 求
一、项目类型分为:高职生产性实训基地建设项目、高职示范专业建设项目;
二、请高职院校按照本申请书格式如实填写,每个项目填写一个申请书;
三、项目进度均须明确目标、可监测指标及资金安排;
四、本申请书请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3份上报,电子版发至fjzcc@163.com。
1.项目基本情况
院校 基本 信息 |
法人 代表 信息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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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信 息 |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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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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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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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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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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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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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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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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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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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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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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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进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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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期效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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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建设进度安排表
建设内容 |
现有基础 |
2015年12月 (预期目标、验收要点) |
2016年6月 (预期目标、验收要点)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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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 3. 4. …… |
1. 2. 3. 4. ……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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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 3. 4. …… |
1. 2. 3. 4.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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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入资金安排表
单位:万元
建设内容 |
“以奖代补”资金 |
设区市配套资金 |
学校自筹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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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 |
到位时间 |
金额 |
预计 到位时间 |
金额 |
预计 到位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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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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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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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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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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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以奖代补”资金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支出内容 |
金额(万元) |
预计支出时间 |
备注 |
1 |
实训设备购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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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专业课程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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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师资队伍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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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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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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