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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长信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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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能 |
学生工作处在学院党委领导下,由学院学生工作委员会主持的主要行政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人才培养为中心,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
,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提供强有力的精神动力和思想保证,提供强有力的服务。努力为培养和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德、智、体、美、劳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服务。
具体职责如下:
1、
负责制定全院学生工作计划和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 了解和分析学生思想动态,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对学生中发生的重要情况与问题,及时提出意见,供院领导决策。
3、 负责做好学院学生会干部选拨培养和考核管理工作。
4、 负责全院学生心理健康状况的普查、教育及咨询工作。
5、 根据学院招生计划,做好招生工作.
6、 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新生接待和入学教育工作。
7、 负责毕业生思想教育、毕业生就业指导毕业派遣工作。
8、 负责全院学生的档案及管理工作。
9、 负责汇总全院学生评优及奖学金管理工作。
10、 负责学生助学贷款、困难补助费、学费减免的审核。
11、 负责全院学生统筹使用费和活动经费的管理。
12、 负责办理全院学生的保险及理赔工作。
13、 负责制定全院学生的日常管理、行为规范。
14、 负责特困学生、勤工助学和爱心基金会工作。
15、 负责对学生进行纪律教育和违纪学生的惩处工作。
16、 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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