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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实验考核要求 实验教学是课堂教学的继续,是整个教学过程的主要组成部分。其基本任务是:使学生掌握实验方法和操作技能,巩固和验证课堂讲授的理论知识,获得独立测量、观察、处理实验数据、分析实验结果的能力,熟悉仪器、设备性能,培养学生独立进行科学实验研究的能力、严谨的科学态度和创造能力。 实验指导教师 应对学生实验课成绩进行严格全面的考核。课程教学实验不单独计实验考核成绩,但实验成绩占电子技术课程的 10% 成绩计总分。 二、电子工艺实训考核 电子工艺实训教学环节是本课程实训教学环节,是学生获得电子安装工艺技能的重要环节。是一门单独考核的实践教学课程,学分 2分,实践周数2周。 学生必须按照实训大纲,完成实训的全部任务,提交实训报告,方可参加以口试、笔试和实际操作的实训考核。 实训成绩按学生的实训态度、遵守纪律情况、任务完成情况、实训报告进行考核,考核成绩分优、良、中、及格、不及格五个等级进行综合评定。 在评定实训成绩时,平时表现与实训成果按 40% 计,实训报告按 30% 计,实训考核按 30% 计。 评分标准: ( 1 )优秀:能完成实训计划,达到实训大纲规定的全部要求;实训报告能对实训内容进行全面、系统的总结,并运用所学理论对某些问题进行有一定独立见解的分析;考核中能正确地操作或回答问题;实训中表现好,无违纪现象。 ( 2 )良好:能完成实训计划,达到实训大纲规定的全部要求;实训报告能对实训内容进行全面、系统的总结;考核中能正确地回答问题;实训中表现较好,无违纪现象。 ( 3 )中等:能完成实训计划,达到实训大纲的全部要求,实训报告能对实训内容进行较为全面的总结;考核中能比较正确地操作或回答主要问题;实习中表现较好,无违纪现象。 ( 4 )及格:能完成实训计划,达到实训大纲规定的基本要求;能完成实训报告,内容基本正确;考核中能完成基本的操作或能回答基本的问题,无违纪现象。 ( 5 )不及格: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以不及格处理: ①未达到实训大纲的基本要求:实训报告马虎潦草,内容有明显错误;考核时不能完成基本的操作或回答基本的问题或有原则性错误。 ②学生实训期间因故缺席时间超过全部实训时间 1/4 以上者。 三、电子电路制作实训 电子电路制作实训教学环节是本课程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一次综合练习,是学生获得电子电路制作、安装、调试训练的重要环节。是一门单独考核的教学课程,学分 1.0分,实践周数1.0周。 通过实训掌握电子电路PBC板的设计、制作、安装、调试的方法;熟练掌握电路板制作、安装、调试的技能,具备调试和故障检修的能力。正确理解实训的基本任务;掌握制作实训的步骤,学生必须按照实训大纲,完成实训的全部任务,并制作出合格成品。 实训的成绩按学生的任务完成情况、实训报告及平时表现进行考核,考核成绩分优、良、中、及格、不及格五个等级进行综合评定。 评分标准: 同电子工艺实训。 四、理论教学考核 成绩评定按百分制计分, 学生按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经考核成绩合格,即获该课程的学分。 课程考核按考试管理办法进行,总成绩的评定按学院有关规定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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