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福建省教育厅印发《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同意筹备成立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校友会的审查意见》(闽教人〔2017〕68号),批复同意我院筹备成立校友会,要求我院要按照规定程序向福建省民政厅申请办理筹备成立相关手续,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校友会组织机构领导人选的兼职审批手续。
筹备成立校友会标志着我院校友工作已迈入崭新的阶段,校友活动的开展也将更为便利和规范,必将更好的搭建校友与母校、校友与校友间交流信息、资源共享、联络感情的平台,助力校友事业发展,促进母校教育事业繁荣昌盛。
下一阶段,我院将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范要求,积极筹备成立校友会的有关事项,恳请广大老师和校友们提出宝贵意见。欢迎所有校友加入到校友会的大家庭,让我们共享水院人的精神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