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职业教育质量保障处文件
闽水院质保〔2018〕1号
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
期末教学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系(部)、马克思主义学院:
期末临近,为组织做好本学期期末及下学期期初教学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加强期末考试管理
各教学单位应根据教务处汇总发布的期末考试安排表,组织做好相关课程、班级期末考试有关工作。
1.组织教师教辅人员及学生重新学习学院《考试工作管理规定》,特别是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考场,每个考场至少应安排两名监考老师监考,监考老师应加强考场巡视,不得接听手机,严肃考风考纪,确保期末考试工作的顺利开展。
2.组织做好试卷命题、制卷、启用、阅卷、存档等各个环节的规范性管理,相关教师尤其要注意做好试卷在出题、制卷、启用过程中的保密工作;试卷评阅、整理归档等工作应严格按照人才培养水平评估有关要求进行。
3.组织做好期末考试成绩登记,本学期所有课程期末成绩的登记和提交工作应在放假前(2月1日)完成。
二、组织做好毕业班学生补考与成绩报送
各教学单位应根据教务处有关2018届毕业生有关毕业补考工作安排及通知,组织自查并梳理本系、部所负责的相关课程及实践环节毕业补考工作。
三、做好学期教学工作总结、学生评教与教学材料归档
1.自行组织期末教学检查的各项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以提高教学质量,扎实做好今后教学工作,检查结果以报告形式纸质版一式两份报送教务处、职业教育质量保障处,并抄送电子版。
2.认真总结本学期的教学工作,形成书面材料,学期结束后3天内报送教务处、职业教育质量保障处备案,并抄送电子版。
3.组织完成本学期学生网上评教工作,该项工作于2月1日完成,未参加评教学生在教务系统中成绩查询功能将受限制,若本系学生密码丢失,请各系秘书检查相关学生证件后,予以初始化,以免影响评教工作的开展。
评教主体:全日制在校学生
评教对象:本学期理论、实践教学任课(指导)教师
评教时间:2018年1月17日-2月1日
操作说明见附件。
四、组织做好下学期教学准备工作
1.按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教学任务(排课稿),组织各教研室提前做好下学期教学有关安排,组织任课教师开展备课、编写授课计划、课程标准等工作。
2.各系应提前组织做好2018届毕业班顶岗实习有关准备工作,有关顶岗实习工作由教务处另行通知。
五、非毕业班本学期课程补考工作安排
非毕业班学生本学期课程补考时间为2018年3月10日-11日,请各系提前通知有关学生。有关补考考务工作安排,由教务处另行通知。
六、有关教室管理工作
为组织做好下学期教室调配与管理,全院各班级应在放假离校前组织做好本班教室卫生,关闭教室电源、门窗,清点本班教室财产及教学设备并报备至所在系教学秘书处,并将教室钥匙统一交至所在系,如遇财产丢失、门窗破损等须及时报告所在系、教务处及后勤处。对因教室管理不善造成教室财产损失者,学院将追究相关班级及辅导员责任。
七、其他
若有问题,请联系职业教育质量保障处、教务处。
职业教育质量保障处联系人:殷文明,电话:8823826
教务处联系人:池其军,电话:8823852
职业教育质量保障处教务处
2018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