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2020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网络视频会议精神,响应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鼓励大学生基层就业和创新创业的号召,进一步加强对大学生思想教育和就业引导,提振新冠肺炎疫情冲击下毕业生的就业动力和信心,宣传就业创业典型,展示毕业生风采,培养学生就业大格局意识,根据《教育部关于贯彻落实中央文件精神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通知》(教学〔2017〕3号)以及《福建省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拟开展学院首届“奋斗 青春”大学生就业创业人物事迹征集评选活动,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就业先进人物
在校或毕业5年内(2016年到2020年毕业)扎根岗位,并在岗位上具一定代表性、有较为突出表现或成果的优秀大学生。
(二)大学生创业人物
在校或毕业5年内(2016年到2020年毕业)的大学生,突出创业事迹,可提及毕业院校以及创业过程中学院给予的指导或者创业过程中享受到的国家政策。
(三)军营大学生战士
在读或毕业时应征入伍的大学生,现役或退役1年内的大学生士兵,在部队有优异表现,突出军营对大学生的锤炼,以及离开部队后入伍经历对个人发展的积极作用。
二、参评的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政治立场坚定,思想积极上进,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作风正派,举止文明,具有良好的行为习惯和道德品质。
2.在校期间热爱学校、关心集体、尊重师长、团结同学;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未受过纪律处分;学习勤奋、成绩优良。
三、评选程序
1.各系推荐:6月15日前,各系宣传动员,广泛征集有关毕业生信息,深入挖掘就业创业先进典型,推荐出最具本系特点和代表性的人物事迹,推荐就业先进人物、大学生创业人物或军营大学生战士3名。
2.复核审定:6月18日前,学工处根据各系的推荐情况,综合典型事迹的先进性、影响力等因素组织评审,择优遴选出学院大学生就业创业人物10名。
3.成果宣传:6月19日-28日,对入选的人物事迹在学院就业创业信息网站(https://www.fjsdxy.com/jyxx/tlff/index.html)、“福建水院学声传媒”微信公众号同步刊登,广泛宣传,大力营造浓厚的学习先进、争当先进、赶超先进的良好氛围。
“福建水院学声传媒”微信公众号二维码
四、工作要求
1.要高度重视评选推荐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积极稳妥做好各项工作,并结合评选工作大力宣传先进典型事迹,广泛开展以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择业观教育为主要内容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全面提高大学生思想素质,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
2.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以推荐对象的政治表现、工作实绩和贡献大小作为衡量标准,严格履行规定程序,实事求是审核把关,确保推选出的典型立得住、过得硬。
3.各系于6月15日前上报推荐对象及材料(包括推荐报告、推荐人物事迹汇总表、事迹填报表、事迹材料、公示情况等),加盖系公章连同电子版提交至学生工作处。每位推荐对象的事迹字数限定在800—1000字(WORD文档),每篇事迹文需附1-2张人物照片(JPG文件,文件大小不低于3M,使用于纸质文件清晰打印),事迹内容要求主题鲜明,突出典型,材料内容真实可靠,语言文字表达精炼、准确、生动,具有可读性、启发性和较强的感染力,客观描述当代大学生(毕业生)就业创业过程的故事,能够充分体现其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邮件主题请标注“院系+奋斗 青春+就业/创业/征兵+姓名”字样。
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0598-8823858,电子邮箱:fjsyjczx@163.com。
点击下载附件:学院首届“奋斗 青春”大学生就业创业人物事迹填报表.doc
学生工作处
2020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