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争创“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
2018年绩效考核分配方案
2018年学院获“福建省示范性现代职业院校2018年重点建设院校”后,争创“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是学院发展新的奋斗目标。为了推进争创“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创建工作的开展,同时保证2018年省示范性现代职业院校建设工程的顺利验收,特制定学院争创“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2018年绩效考核分配方案。
一、总体目标:
积极响应2015年10月的国务院印发的《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中关于"建设200所左右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建设"的目标任务,完成建成一所具有办学定位准确、专业特色鲜明、社会服务能力强、综合办学水平领先、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契合度高、行业优势突出的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的任务。
激发学院教职工全面参与学院建设发展和“干事、创业”的积极性,进一步深化考核激励机制改革,为我院的2018年省示范性现代职业院校建设工程的顺利验收以及争创“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创建工作的开展找对标、补短板、强弱项。
二、激励机制:项目绩效资金分配方案
按照《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绩效工作实施办法(试行)》(闽水院〔2018〕7号)》文件规定,在其他奖励津贴中的重要项目奖励划拨绩效奖励资金C万元(具体金额由院党委会研究决定,C=A+B)用于学院2018年优质校建设。绩效奖励资金C(30万)由过程建设资金A(20万)和验收阶段资金B(10万)两部分组成。
一级项目管理(责任部门)负责对本部门管理的建设任务的过程建设资金A进行分配,具体分配权重原则如下:按照《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福建省示范性现代职业院校建设工程项目建设2017年度考核评估工作的通知》(闽教职成〔2018〕3号)的文件精神,年度考核总评分1000分,具体各个项目分值详见表1:
表1 学院2018年优质校建设各项目绩效资金分配权重表
序号 |
建设项目 |
承担部门 |
分值 |
权重 |
过程建设绩效资金A |
||
A1 |
A2 |
||||||
1 |
办学理念 |
党政办 |
50 |
5% |
(A*5%)*50% |
(A*5%)*50% |
|
2 |
学校治理 |
党工部 |
140 |
14% |
(A*14%)*50% |
(A*14%)*50% |
|
3 |
办学机制 |
教务处 |
80 |
8% |
(A*8%)*50% |
(A*8%)*50% |
|
4 |
专业建设 |
教务处 |
120 |
12% |
(A*12%)*50% |
(A*12%)*50% |
|
5 |
教学改革 |
教务处 |
120 |
12% |
(A*12%)*50% |
(A*12%)*50% |
|
6 |
师资队伍 |
人事处 |
120 |
12% |
(A*12%)*50% |
(A*12%)*50% |
|
7 |
实训条件 |
教务处 |
80 |
8% |
(A*8%)*50% |
(A*8%)*50% |
|
8 |
信息化建设 |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
70 |
7% |
(A*7%)*50% |
(A*7%)*50% |
|
9 |
服务能力 |
继教中心 |
120 |
12% |
(A*12%)*50% |
(A*12%)*50% |
|
10 |
特色与创新 |
特色一 |
党工部 |
50 |
5% |
(A*5%)*50% |
(A*5%)*50% |
特色二 |
教务处 |
50 |
5% |
(A*5%)*50% |
(A*5%)*50% |
||
合计 |
1000 |
1 |
A万元 |
对于优质校建设要素内涵指标中的有关国际化交流、创新创业、教科研成果转化、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有突破将追加奖励。
三、工作要求
(一)本绩效分配方案采用项目负责制
按照项目负责制的要求采取三级项目管理模式,其中建设项目责任部门作为项目第一负责单位对本项目负总责,负责一级项目管理的统筹工作和建设要求的提出,建设要素的牵头部门负责二级项目管理的任务分解和进度管控。建设要素内涵指标的建设部门负责三级项目的各项建设任务。
(二)建设标准要求
学院2018年优质校建设要按照指标更高、建设内涵更深、对应的验收要求更高的要求开展工作,各建设项目责任部门、牵头部门、建设部门参照《福建省示范性现代职业院校建设工程2018年任务调整申报表》对内涵指标和验收要点自行提出,各部门提出的内涵指标和验收要点要报到学院示范办(优质办)统一审定。
(三)验收工作:分阶段验收
学院2018年优质校建设任务验收工作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校内验收阶段,第二阶段为教育厅检查验收阶段。
1.校内验收阶段
校内验收阶段的时间为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期末前完成(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由示范办(优质办)制定2018年优质校建设年度预验收方案,报经学院领导批准后,组织实施:根据教育厅对优质校建设年度验收的相关要求,示范办(优质办)向各部门、系部发布预验收通知,牵头相关校外专家组成校内验收工作组对学院2018年优质校建设的成效和相关材料进行查验,校内验收结论分为:合格和不合格。
校内验收结论为合格的材料,由一级项目管理(责任部门)汇总整理后将PDF版和word版发送到示范办,统一上传验收平台。
校内验收结论为不合格的任务材料,由一级项目管理(责任部门)、二级项目管理(牵头部门)、三级项目管理(建设部门)在校内验收结束后共同按照专家的意见进行修订,并在上传前经分管院领导审阅、批准后,将PDF版和word版发送到示范办,统一上传验收平台。
2.教育厅检查验收阶段
示范办(优质办)按照教育厅对优质校建设年度验收的相关要求,将学院总结、数据报表、教育厅要求其他材料和验收平台材料进行整理汇总,统一上传验收平台。
四、项目绩效资金的使用
经学院党委会研究后,确定学院2018年优质校建设绩效奖励资金C、过程建设资金A、验收阶段资金B,并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分配使用。
1.过程建设资金A的使用
一级项目管理(责任部门)按照项目管理的原则,对过程建设绩效资金A制定分配方案,并向参建部门公示,相关分配方案应备案到示范办(优质办)。
过程建设绩效资金A中,资料组织建设阶段资金A1占50%,由一级项目管理(责任部门)进行分配。A1部分资金,凡校内验收结论为合格的项目,一级项目管理(责任部门)可原制定的分配方案对参建人员进行奖励,发放名单和金额应备案到示范办(优质办);2018验收结果奖励A2占50%,根据教育厅检查验收结论,按照九大建设任务和90个建设要素内涵指标得分情况,对相关参建部门进行奖励。
2.验收阶段资金B的使用
按照教育厅对示范校建设年度验收的相关要求,示范办(优质办)组建学院2018年优质校验收工作组,落实学院总结、数据报表、教育要求其他材料、验收平台材料、需印刷佐证材料、2018年成果展板等工作,验收阶段资金B使用和分配根据学院2018年示范校年度验收工作任务和责任分工情况由分管院领导制定分配方案,对相关人员进行奖励。
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2018年8月8日
附件1:
学院2018年优质校建设项目责任部门分解表
建设项目 |
建设要素 |
建设要素内涵指标(90个) |
牵头部门 |
1.办学理念(党政办) |
1-1办学方向(党政办) |
1-1-1落实以人为本、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牢牢把握服务发展、促进就业的办学方向,树立正确人才观,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职业精神与技术技能高度融合的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 |
党政办 |
1-2办学定位(党政办) |
1-2-1围绕中国制造2025、互联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建设等国家和省重大战略需求办学,成为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培训基地和技术技能积累、文化传承创新的资源集聚地。 |
党政办 |
|
1-2-2面向区域产业、行业发展需要,对学校办学进行科学定位,区域性职业院校主要为区域产业培养技术技能人才,行业性职业院校主要为行业发展培养技术技能人才,形成鲜明办学特色 。 |
党政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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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办学思路(党政办) |
1-3-1坚持以质量为核心的内涵发展,完善产教融合、校企协同育人机制,以增强学生就业创业能力为引领,将职业技能和职业精神培养融入人才培养方案。 |
党政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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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 坚持创新发展,主动适应形势变化,转变发展方式,实现发展动力由政府主导向院校自主的转变,发展模式从规模扩张向内涵建设转变,办学状态从相对封闭向全面开放转变,评价体系从硬件指标为主向内涵指标为主转变,社会服务从输送人才为主向人才培养、社会培训、应用研发等并重转变 |
党政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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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学校治理(党工部) |
2-1学校章程(党政办) |
2-1-1依法制定具有学校特色的章程,建立健全依法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职业院校治理结构。 |
党政办 |
2-2管理团队(党工部) |
2-2-1领导班子团结务实、配备到位,具有科学发展的战略思维和发展方略,教育教学管理能力强,落实学校发展目标的思路清晰、措施得当、成效明显。 |
党工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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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学校内部组织机构健全、人员配置合理,职责明确,重视管理人员能力建设,加强培养培训,强化激励保障。 |
党工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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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内部管理体制(党政办) |
2-3-1落实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
党政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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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2建立由行业企业、地方政府和社区参与的学校理(董)事会,制定理(董)事会章程和议事规则,发挥其咨询、协商、审议、监督等职能。 |
党政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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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3充分发挥学校党、团、工会组织的作用,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健全、决策民主、管理科学。 |
党工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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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管理制度(党政办) |
2-4-1 建立健全管理有序、标准严谨、流程清晰、监督有据的学校内部管理制度体系,理顺和完善教学、学生、后勤、安全、科研和人事、财务、资产等方面的管理制度、标准及工作流程,确保管理无盲区。 |
党政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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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2管理制度实施主体明确,责任明晰,流程规范,透明高效;建立问责机制,执行力强,落实、反馈机制畅通。 |
党政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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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评价制度(质保处) |
2-5-1建立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制度,制定学校教学诊断与改进工作细则,根据自身办学理念、办学定位、人才培养目标,聚焦专业设置与条件、教师队伍建设、课程体系改革、学校管理、校企合作、质量监控与成效等人才培养工作要素,构建校内完善的质量保障制度体系。 |
质保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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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2引入行业企业及专业机构,建立并实施以学生职业道德、技术技能水平和综合素养为核心的教育教学质量评价体系,定期发布质量年度报告。 |
质保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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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3建立毕业生跟踪制度,坚持每年对毕业生进行跟踪调查,对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成效实施有效监测。 |
学工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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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文化育人(党工部) |
2-6-1加强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素质教育和职业教育特色相融合的三位一体文化建设,并融入校训和校风、教风、学风及文化标识中。 |
党工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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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2引入中华传统优秀文化和福建地方特色文化,将人文素养和职业精神教育纳入人才培养方案,加强文化传承与创新知识教育。 |
教务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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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3定期开展劳模、技术能手、优秀毕业生等进校园活动,促进产业文化、优秀企业文化和职业文化进校园、进课堂,培养学生的职业理想与职业精神。 |
学工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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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办学机制(教务处) |
3-1运行机制(教务处) |
3-1-1建立校企合作的长效机制,开展多种形式联合办学,推进校企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合作就业、合作发展,增强办学活力。 |
教务处 |
3-1-2建立行业企业专家参与的教学工作委员会和学术委员会;各专业群成立以行业企业专家为主体的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全程参与专业建设与教学改革。 |
质保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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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协同育人机制(教务处) |
3-2-1开展集团化办学,结合区域产业特点,对应人才培养需求,积极与行业企业合作共建多元投资主体职业教育集团。 |
教务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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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大力推行现代学徒制,实施以“招工招生一体化、企校主导联合育人”为主要内容的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推进校企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共同开发核心课程、共同参与教学过程、共同参与质量评价,实现校企协同育人。 |
教务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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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3 推进“校中厂”“厂中校”,扩大委托培养、定向培养、订单培养规模。 |
教务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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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服务机制(继教中心) |
3-3-1与企业共建员工培训中心,为企业员工提供学历继续教育和立足岗位的技术技能培训服务。 |
继教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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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2以专业群为依托成立技术服务机构,主动参与企业技术研发、新产品开发和传统工艺传承,提升服务企业技术进步、产品升级和民族工艺传承创新能力。 |
科研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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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3 加强社区教育,面向社区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以及与生活密切相关的文明礼仪、家政服务、保健养生、医疗护理、园艺花卉等方面的社会生活教育活动。 |
学工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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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交流机制(教务处) |
3-4-1 积极开展区域、省际之间和闽台合作交流,高职院校应办好1个以上对接产业发展、优势突出的闽台合作办学项目。 |
教务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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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2 围绕福建自贸试验区和“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建设,深化国际交流,引进优质国际(境外)智力资源,打造专业领军任务和创新团队。 |
人事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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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专业建设(教务处) |
4-1专业规划(教务处) |
4-1-1根据办学定位,主动适应区域产业、行业发展需求,制定专业建设五年规划,形成与产业结构相吻合的专业布局。 |
教务处 |
4-1-2在做好人才需求分析和预测的基础上,进行专业设置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形成《专业人才需求分析和预测调研报告》和《专业设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报告》。 |
教务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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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专业设置与调整(质保处) |
4-2-1结合办学基础和优势,紧贴市场、紧贴产业、紧贴职业,科学合理设置专业。 |
质保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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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2建立专业动态调整机制,按照教育与产业、学校与企业、专业设置与职业岗位相对接的原则进行专业动态调整,不断优化专业结构。 |
质保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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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人才培养方案(教务处) |
4-3-1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认真开展人才培养方案制订的调研、论证工作。 |
教务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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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2以提升创新创业能力为引领,制订体现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毕业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对接的人才培养方案。 |
教务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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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3适应市场和岗位需求,适时调整优化人才培养方案。 |
教务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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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重点专业群建设(教务处) |
4-4-1对接支柱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集中资源重点建设品牌(特色)专业。 |
教务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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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2按照“专业基础相通、技术领域相近、职业岗位相关、教学资源共享”的原则,构建服务产业特色专业群,以品牌(特色)专业为龙头,引领专业群内其他专业发展,实现专业的集聚效应和产业链的全覆盖。 |
教务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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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专业认证(质保处) |
4-5-1积极引进国际(境外)先进成熟适用的职业标准、专业课程体系、教材和数字化教育资源并加以消化吸收,参与国际(境外)、国内专业认证。 |
质保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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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教学改革(教务处) |
5-1课程建设(教务处) |
5-1-1围绕职业岗位群,以行业技术标准和职业资格标准为抓手,校企共同设计基于工作过程(任务)的课程体系,校企共建专业核心课程,开发创新创业教育专门课程(群)。 |
教务处 |
5-1-2根据《高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试行)》、《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试行)》,制订实施性的课程标准,开发专业特色教材及其它课程教学资源。 |
教务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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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3开展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双证融通”改革,把职业岗位技能和素养融入相关专业课程教学内容中。 |
教务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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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教学模式(教务处) |
5-2-1采用项目教学、案例教学、场景教学和模拟教学等多种教学方式,教学过程实践性、开放性和职业性强。 |
教务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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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2 将企业生产经营或服务流程融入人才培养过程,按照真实环境、真学真做和掌握真本领的要求实施教学。 |
教务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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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3构建信息化环境下的教学新模式,充分利用网络课程资源,促进学生开展自主学习与探究学习。 |
教务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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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实践教学(教务处) |
5-3-1公共基础课和专业课加强实践性教学,实践性教学课时原则上占总课时数一半以上。 |
教务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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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2推行认识实习、跟岗实习、顶岗实习等多种实习形式,保证学生实习岗位与其所学专业面向的岗位群基本一致,顶岗实习累计时间原则上以半年为主,可根据实际需要,集中或分阶段安排实习时间,有条件的院校安排在职教集团内完成实习环节。 |
教务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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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3规范实习管理,强化实习考核,建立学生实习责任保险制度。 |
教务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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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教学评价(质保处) |
5-4-1建立以职业能力与职业精神为核心的教学评价标准,构建校内评价和社会评价相结合,师生评价与毕业生、用人单位评价相结合的教学质量评价体系,形成评价主体、评价方式、评价过程多元化的教学质量评价机制。 |
质保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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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师资队伍(人事处) |
6-1队伍建设机制(人事处) |
6-1-1制定并实施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实行培养、聘请和引进相结合,建设专业教学水平高、实践能力强的专兼结合师资队伍。 |
人事处 |
6-1-2制定并实施反映自身发展水平、不低于国家规定标准的“双师型”教师标准和“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方案,建立与行业企业联合培养培训专业课教师的机制。 |
人事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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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3制定并实施教师学历提升方案,学历未达到规定要求的教师全部参加学历提升教育,鼓励教师攻读硕士、博士研究生学位,并与所教专业对口。 |
人事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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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4制定并实施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和优秀教学科研团队培养方案,有专项的培养计划和经费,培养对象明确并形成梯队。 |
人事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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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5制定并实施《福建省职业院校兼职教师管理办法(试行)》实施细则和兼职教师队伍建设方案,加大聘请具有实践经验的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担任兼职教师力度。 |
人事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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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队伍管理制度(人事处) |
6-2-1 完善教师队伍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师德考评制度、新任教师到企业进行半年以上实践后上岗任教制度、教师到企业实践制度、“访问工程师”进修制度以及教师与企业工程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的双向聘用制度。 |
人事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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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2 新任教师上岗培训时间不少于120学时,教师继续教育时间五年累计不少于450学时,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每两年有两个月以上时间到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实践,公共基础课教师每两年累计2周以上到企业或生产一线学习考察、开展调研。 |
人事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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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3 完善教师评价制度和绩效考核分配制度,促进专业教师向“双师型”发展,将教师承担面向社会的职业技能培训和技术服务等工作与报酬挂钩,调动教师工作积极性。 |
人事处 |
||
6-3师资结构(人事处) |
6-3-1高职院校生师比13:1-18:1(按学校类别),中职学校生师比16:1-20:1。 |
人事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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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2专业课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不低于60%。 |
人事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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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3 高职院校专任教师中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不含在读)以上的比例≥70%,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比例≥35%;中职学校专任教师中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不含在读)以上的比例≥8%,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比例≥30%。 |
人事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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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4 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占专业教师比例不低于80%;中职学校“双师型”教师占专业课、实习指导课教师比例不低于70%。 |
人事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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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5聘请行业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和高技能人才担任兼职教师占专任教师数的比例25%-30%,兼职教师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二级及以上职业资格。 |
人事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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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教师素质(人事处) |
6-4-1教师队伍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掌握系统的专业知识和熟练的专业技能。 |
人事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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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2教师队伍改革意识、质量意识和实践能力强,示范(重点)专业有1至2名设区市以上专业带头人,建有名师、技能大师工作室,在教学、科研、技术开发、文化传承、社区服务等方面取得突出成果。 |
科研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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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实训条件(教务处) |
7-1 校内实训条件(教务处) |
7-1-1加强与行业企业技术要求、工艺流程、管理规范、设备水平同步的实训装备建设,达到教育部发布的专业仪器设备装备规范,校内实训基地覆盖所有专业,满足教学需要。 |
教务处 |
7-1-2加强生产性实训基地建设,推进产、学、研、训、赛、考一体化和实训生产化。 |
教务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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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3主干专业均建有理实一体的“技能教室”“技术设计服务区”等设施。 |
教务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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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4实训设备完好、利用率高,设备维护、材料损耗经费补充有保障,进入良性运行轨道。 |
教务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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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校外实训基地 |
7-2-1校外实习基地能够适应专业教学计划要求,满足学生实习、实训需要。 |
教务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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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2在产业园区、企业车间等建立实践教学场所。 |
教务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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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创新创业基地(学工处) |
7-3-1充分利用各种资源建设科技园、创业园、创业孵化基地和小微企业创业基地,作为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平台。 |
学工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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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2建立健全学生创新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和指导服务专门机构,组建导师团队,设立专项经费,提供符合要求的场地,做到“机构、人员、场地、经费”四到位。 |
学工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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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信息化建设(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
8-1 数字校园建设(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
8-1-1建成有线、无线全覆盖和物联感知的校园网络环境,建立教务、人事、财务、财产、学生工作管理等平台,面向教学、科研、学生、后勤管理的各类信息系统的基础数据和应用服务充分融合,实现学校管理信息化和工作、学习、生活智慧化。 |
现代教育中心 |
8-1-2建立数字化技能教室、远程协作教室和虚拟仿真实训室,开展信息化环境下的实践教学和技能训练。 |
现代教育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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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数字化教学资源建设(教务处) |
8-2-1加强共享性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具有一定开放性和共享性的数字化信息资源。 |
教务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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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2数字资源充足且具有较强的时效性和专业针对性,能满足教学、科研和教师进修、学生成长的需要。 |
教务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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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 信息技术在教学中的应用(教务处) |
8-3-1将信息技术与各种学习活动紧密结合,适应数字化学习的学生人数逐年提高。 |
教务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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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2开展网络环境下的教学,优化教学设计和教学过程,教师利用信息技术开课课时不低于学期总课时的80%。 |
教务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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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3 教师积极参加全国、全省职业院校教师信息化教学大赛并获得好成绩。 |
教务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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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服务能力(继教中心) |
9-1 人才培养(学工处) |
9-1-1人才培养与区域产业或行业发展需求相适应,学历教育规模稳步提升、教育质量高,毕业生就业情况好、就业质量高,近三年就业率保持在100%,专业对口就业率保持在80%以上,用人单位对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的满意度持续增长,毕业生获得社会普遍认可。 |
学工处 |
9-2社会培训(继教中心) |
9-2-1成为区域或行业内技术技能培训中心、职业资格鉴定中心,在行业内或同类学校中具有良好声誉。 |
继教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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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2积极开展面向企业和社会的职业培训,年培训人次不少于全日制在校生数2倍。 |
继教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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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 技术服务与文化传承(继教中心) |
9-3-1建有技术应用和服务团队,每年参与生产、咨询和技术服务的项目不少于15个;服务社区、服务新农村建设,每年开展送科技到社区、到农村等活动不少于2次。 |
继教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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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2积极开展面向社会实际需要的新产品、新工艺开发等技术服务,近三年的技术服务年平均到款额不低于学校总收入的3%。 |
科研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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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3发挥专业、人才等优势,以市场为导向,以特色专业为依托,与行业企业共建“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 |
科研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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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4传承和创新民族传统工艺与非物质文化遗产,重视培养民间技艺相关人才。 |
科研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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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辐射能力(教务处) |
9-4-1 办学业绩得到职业教育同行、行业企业积极肯定,在全省乃至全国职业院校具有影响力。 |
党政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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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2 在职业院校联盟、职业教育集团、行业职业教育指导委员会以及相关行业协会、专业学会等社会组织中发挥龙头、骨干作用。 |
党政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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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3 积极承担本地区、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或行业技术技能大赛。 |
教务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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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4 主动与薄弱校开展对口支援且成效显著,在专业建设、师资队伍建设、教学资源建设等方面发挥带动作用。 |
教务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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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色一 党工部 |
聚焦“四个关键”,凝聚“系统教育力”的三全育人体系建设与实践 |
党工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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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色二 教务处 |
基于产教融合的福建水电高职人才培养供给侧改革与实践 |
教务处 |